法学基础知识梳理(一)
一、法的本质及特征
1.法的本质
总结: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。
(1)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。
(2)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,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。
(3)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,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。
(4)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,而是统治阶级的“国家意志”。
2.法的特征
(1)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,具有国家意志性。
(2)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,具有强制性。
(3)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,具有利益导向性。
(4)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,具有规范性。
法律关系是被指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,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、客体、内容三个要素构成。
二、法律关系
1.法律关系的主体:
当事人,至少有两个主体。
(1)公民(自然人及自然人属性的企业)
(2)机构和组织(法人)
(3)国家
(4)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
2.法律关系的内容(权利与义务)
(1)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。
(2)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,没有无义务的权利,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。
3.法律关系的客体(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)
特征: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。
举例:水和空气是否属于法律关系客体?
大自然中的河流,空气不能被人类控制则不能作为客体,如能被控制并能带来价值则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,如制售的氧气和矿泉水等。
(1)物:自然物;人造物;货币和有价证券
(2)非物质财富:
①知识产品(著作、发明)
②道德产品(荣誉称号、嘉奖表彰)
(3)行为:包括作为和不作为
①生产经营行为
②经济管理行为
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(保管行为)
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(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)
(4)人身
①活人的整个身体,不得视为法律上的“物”;
②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;③对人身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,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。
③对人身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,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。